5月15日晚上,中国足协官方公布了第8期的裁判评议报告,其中涉及到南京城市的一则判罚被认定为误判。对此,南京城市足球俱乐部发布了声明,回应评议结果。
声明如下:
根据南京城市足球俱乐部提供的专业申诉材料和证据,中国足协颁布了第八期裁判评议结果,最终裁定在中甲联赛第10轮南京城市vs重庆铜梁龙比赛中,主裁判邱兆俊出现重大误判,导致比赛结果改变,使南京城市足球俱乐部和广大球迷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,使比赛的公正公平受到了巨大伤害。
事件发生后,我俱乐部按照相关规定第一时间启动了申诉程序,工作人员连夜收集相关证据材料并起草了申诉函,并于次日上午通过邮件的形式将所有材料发送至中国足协。
今天下午,中国足协第八期裁判评议结果公布,其中“判例6”为南京城市足球俱乐部所提交的相关申诉材料。根据足协裁定,应判攻方10号队员违规(佯装),并向其出示黄牌,由南京城市队踢间接任意球恢复比赛。裁判员临场判罚南京城市1号守门员犯规并判罚球点球的决定错误。
对于本次判罚,南京城市足球俱乐部表示十分遗憾和令人惋惜。在今后,我们也将坚决捍卫自身合法权益,坚定维护俱乐部利益,对于错判漏判绝不姑息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