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次获利是偶然,二次获利为机缘巧合,三次获利乃运气太好。所谓好事不过三,如果四次都是同一家球队获利,那就真的说明问题了。2024年7月3日,足协公布了11起争议判罚的评议结果,显示上海海港就占了4例,且全部都是错判获利,没有一次是吃亏的,获利率100%。
足协评议这11起争议判罚中,一共有6起是错判误判,上海海港俱乐部的两支球队,就占了4起。其中,上海海港的错判获利3起,上海海港B队获利1起。
上港这4起错判获利发生在三场比赛中。比如中超联赛第7轮补赛梅州客家1-2上海海港,这场比赛上港的2个进球都被评议组认定是违规在先,但比赛现场都被判罚进球有效。
也就是说,如果当值裁判秉公执法,上港第二球是蒋光太犯规在先应该被吹掉。第一个进球由于技术有限,当时没有条件认定肯定是打手在先,算是进球有效也说得过去。但从其他渠道提供的证据来看,的确是上港球员手球在先,应判进球无效。
所以这比赛的真实比分应该是1-1,或许1-0更为合理,主队梅州客家留下3分。
上港的第三例错判获利是发生在中超第16轮,上港后卫王振澳在解围时直接蹬踏到武汉三镇外援的小腿上,踢破了护膝板,但当值主裁判没有给牌。评议组认为:王振澳属于鲁莽犯规,应判罚直接任意球并出示黄牌警告。也就是说,上港再次判罚获利了。
上港第四例错判获利是踢中乙的海港B队。在对阵赣州瑞狮的比赛中,上港B队球员用手阻挡对手的射门(下图),但当值主裁判没判点球。
评议组认为:海上港B队60号手臂触球,并且手臂位置使身体不自然扩大,应被判罚手球犯规和罚球点球。
这就有点恐怖了!这次足协给出的11起争议判罚当中,上港就一共上榜4起争议判罚,结果还全部都是错判获利。这高达100%的获利率实在是吓人,居然没有一例是吃亏的。
人们总说,在足球赛场上各队都有吃亏也有获利的时候,这点很正常。但假如有那么一支球队,只是获利没有吃亏时,那就真的离大谱了。用球迷的话来说就是——干脆直接颁奖吧。